湘湖校区各经营户:
为切实配合学校冬季防火安全工作,消除火灾隐患,严防火灾事故的发生,现将冬季防火要求通告如下:
1、
室内严禁使用明火取暖,严禁使用电炉等大功率电器。
2、
严禁乱扔烟头,燃放烟花等引燃物,防止发生意外。
3、
严禁私自乱接、乱拉电线。确需接、拉电线时,报校相关职能部门,由专业人员负责实施。
4、
凡从事餐饮的经营户,工作间保持整洁,操作规范,易燃、易爆物品妥善安放,做到人走火灭。
5、
每天定时巡查所属经营场地,消除火灾安全隐患。
6、
必须配备相应的消防器材(灭火器等)。
以上条款,望务必遵照执行,若有违反并引发事故,学校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。
后勤集团商贸经营中心
2017.11.19